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 可回收物回收项目(二次)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6 16:21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

可回收物回收项目(二次)遴选公告

 

一、遴选人单位: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可回收物回收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遴选

四、最低限价:10元/袋 (1.0m*1.5m)

五、项目内容:

1.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常态化上门收集转运院内未污染输液瓶、塑料袋、250ml玻璃瓶、透析桶等医疗可回收物。

2.全程规范密闭转运、建立完整转运台账;每季依据实际回收核算款项,回收物资费用按季对公转账至医院对公账户。

3.配合卫健、环保日常督查,台账资料完整可追溯,杜绝外流、倒卖、随意倾倒等违规问题。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请人具备正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

(3)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上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申请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报价金额不得低于最低限价,时间不得晚于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 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可回收物回收服务项目报价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caigouban9806@163.com。

4.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5. 报名截止后,我方于3日内将项目的遴选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参与项目初审合格的供应商,统一择期组织开展院内遴选。具体遴选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请各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候通知。

8.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所有。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56号

联系方式:刘斌   0315-517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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