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 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3 09:54
一、招标单位: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四、最高限价:15000元(每年5000元,共计三年)
五、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我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危废液、废活性炭及时妥善转出并处置(包含污水处理站临时替换的紫外线灯管)。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2.质量标准:所有作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及省市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最新管理规定执行,全程合规、可追溯、可核查。
3.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经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认定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类别、废物代码需完全覆盖本项目医院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证书有效期覆盖整个服务合同周期;
(2)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具备危险废物专业运输资质,可独立完成全程转运工作,不得外包无资质单位作业。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谈判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活动”的许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caigouban9806@163.com。
5. 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时间不得晚于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7. 报名截止后,我方于3日内将项目的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参与项目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具体开标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统一择期组织开展院内竞争性谈判,请各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候通知。
8.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所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56号
联系方式:刘斌 0315-517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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